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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天理和人欲 清代思想家戴震十分反對朱子“存天理,滅人欲”的學說,在《孟子字義疏證》抨擊朱子截然“分理欲為二,絕人情,滅人欲,是以理殺人”。加上統治者對封建倫理綱常的強調,朱子理學便背負了“吃人”的罪名。“五四”和歷次運動都進行了批判。 仿佛朱子知道他的觀點會引起世人的爭論和誤會。他用非常通俗的比喻詮釋天理人欲。“飲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欲富貴而惡貧,人之常情,君子小人未嘗不同。”“如夏葛冬裘,湯飲饑食,此理所當然。葛必欲精細,食必求飽美,這便是欲。”很明顯,朱子提出正常的吃飯穿衣、人間富貴是天理,反之才是人欲。附帶說一下,在這方面,朱子完全不同于“食不厭精,膾不厭細”的孔子。有詩曰:“聞說平生輔漢卿,武夷山下啜殘羹”。這當然是題外之話。 朱子沒有把天理和人欲對立二分。相反,他認為每一個人都是個天理人欲矛盾統一體。“人只有個天理人欲,此勝則彼退,彼勝此退,無中立不進退之理。”正應了一句名言:“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獸。”在朱子看來,理通過氣化育萬物,在人為性,行動時變為情。天命之性無善惡,氣稟之性就有善惡。但“人性可復”,通過“格物致知”“正心誠意”“主敬涵養”等環節就可以變“氣稟之性”為“天理之性”,一句話變惡為善,就可以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所以,當天理和人欲根本對立時,理所當然應該“存天理滅人欲”,而不能讓人欲橫流,道德淪喪。還要說明兩點:第一,朱子所說“滅”并不是我們現今理解的“消滅”“滅亡”,而是“遏制”“減少”之意;第二,朱子提出的這一要求更多的是對有志于成為君子圣賢的人,對于統治者而言,有如今日的領導干部廉潔自律。 朱子故居 余澤嵐/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