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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下午,《福建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獲省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將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條例》明確福建省實行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與一品一碼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并行制度,賦予農產品“身份證”,讓老百姓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省政府農業農村、海洋與漁業、林業主管部門建立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與一品一碼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并行系統,并確保追溯信息在相關部門間有效共享。”《條例》明確,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已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家庭農場、畜禽屠宰廠(場、點)、從事農產品收購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食用農產品時,應當在并行系統登記,如實錄入追溯信息并生成追溯憑證。未按規定錄入追溯信息、生成追溯憑證的,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農業農村、海洋與漁業、林業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食品生產企業、食用農產品批發銷售者、中型及以上超市、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中型及以上餐飲服務單位、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連鎖餐飲企業、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食堂)、養老機構食堂、醫療機構食堂采購食用農產品,應當查驗并留存追溯憑證或者其他質量安全合格證明。違者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條例》明確,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以及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鼓勵從事食用農產品加工服務的企業采用透明、視頻等方式,向社會公眾展示加工服務相關過程。采用視頻方式展示的,可以通過視頻直播的方式向社會公眾展示,或者將視頻信息上傳至其加入的網絡服務第三方平臺。網絡服務第三方平臺應當為視頻信息上傳、社會公眾觀看提供接口、展示頁面。(記者 李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