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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北分區消費合作總社遺址位于武夷山市洋莊鄉大安村大安街151號。 閩北根據地在蘇維埃時期重點發展蘇區經濟,建立國營經濟和合作社。合作社是由群眾按自愿原則集資合股或由政府幫助組織起來的集體經濟組織。閩北分區消費合作總社主要職責是:對縣以下合作社實施行政和業務領導。總社在大安街開設門市部、飲食店和紅色旅館,直接為紅軍指戰員、政府工作人員和群眾服務。 各縣蘇設消費合作總社,區蘇設消費合作社。在崇安蘇區還設立了:生產合作社、耕牛生產合作社、肥料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等。合作社組織群眾出售自己生產的農副產品,購進日用生活用品及生產所需物品,社員在合作社買進或賣出各種物品,享有優先權,不受中間剝削。當年,除了地主、豪紳、富農、反革命分子外,所有蘇區群眾都加入這些合作社。合作社對發展蘇區經濟、增加財政收入和支援戰爭起到很大的推動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