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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道元年六月(1165年),36歲的朱子在崇安家中泣讀魏掞之《戊午讜議》,含淚寫下了《戊午讜議序》,序中寫道:“今南北再歡,中外無事,迂愚左見所謂萬世必報之仇者,固已無所復發其口矣。竊伏田間,不勝憤嘆,因讀魏元履所敘次《戊午讜議》,為之慨然流涕,蓋傷其禮禍殃自此也……”。 魏掞之(1116-1173年),字子實,招賢里(今建陽區徐市鎮)人,與朱子同窗兼好友。他把高宗紹興八年(1138年)朝臣關于和議的奏議稿及胡銓、張闡等抗金名將的主戰言論,編成《戊午讜議》一書。他在書中主張反對議和,揭批秦檜投降賣國,提出堅持抗金,收復失地,統一國家的愛國觀點。 紹興初年,宋岳飛、韓世忠等愛國軍民奮力抗敵,曾多次大敗金軍。當時秦檜主政,與高宗趙構狼狽為奸,一意屈膝求和,茍且偷安。紹興二十六年(1156年),高宗還下詔說:“是以斷以朕志,決講和之策。故相秦檜,但能贊朕而已,豈以其存亡而有渝定議耶!”(《續資治通鑒》卷131)。故此,魏掞之在書中不能直斥其非,于是他便把矛頭對準秦檜。 孝宗隆興北伐失利后,隆興二年十二月(1164年),又與金國訂立隆興議和,它是繼紹興議和之后第二個屈辱和約。宋室仍需年年進貢金國,對此,朱子痛心萬分。 次年,朱子讀《戊午讜議》一書后對魏掞之主戰不和的立場觀點,十分贊賞。他在《戊午讜議序》說道:“所謂士大夫是和之多者,又孰若六軍萬姓之為多耶?”若以人數多寡定勝負,那么士大夫中贊同議和的人雖多,又怎么比得上六軍和萬民的人數多呢!朱子看到人心向背及人民的力量。 接著,朱子對秦檜投降派展開了凌厲的誅心之論。“秦檜之罪所以上通于天,萬死而不足以贖買,正以其始則唱邪謀以誤國,中則挾虜勢以要君……而末流之弊,遺君后親,至于如此之極也。”在《戊午讜議序》寫道。 他還在《戊午讜議序》中進一步重申復仇的正當性:“然則其有君父不幸而罹于橫逆之故,則夫為臣子者所以痛憤怨疾而求為之必報其仇者,其志豈有窮哉!故記《禮》者曰:‘君父之仇,不與共戴天;寢苫枕干,不與共天下也。’而為之說者曰,復仇者可盡五世,則又以明夫雖不當其臣子之身,而茍未及五世之外,則猶在乎必報之域也……國家靖康之禍,二帝北狩而不還,臣子之所痛憤怨疾,雖萬世而必報其仇者,蓋有在矣。” 朱子雖把矛頭對準秦檜,但批判鋒芒也指向趙構。朱子通過作《戊午讜議序》把議和之弊病說得剴切明晰。指出,一味求和,不但恢復之機會全失,且維持茍安局面的主動權也不在我手,而在敵手,我方只有聽天由命。對于立國持政者,這當然是最大的失策。 朱子在與友人交往中不忘宣揚反對議和。在《答李季章書》曰:“諸公爭和議時,先人與胡德輝、范伯達諸公同入文字,皆史院同僚也。常時此一宗議論,不知有無登載?魏元履所集《戊午讜議》一書其詳,亦嘗見之否耶?如館中未有,得行下建寧抄錄上送,亦一事也。”(《丹棱縣志》)其言辭懇切,但反議和的決心不改。 與朱子站在同一戰線的“東南三賢”張栻,為《戊午讜議》作《跋》:“自古為國必有大綱復讐之義今日之大綱也要不當論其利害之所存獨念……乾道庚寅始得吾友魏元履所編讜議三嘆之余附書于末”(《欽定四庫全書南軒集卷三十四》宋張拭撰題跋),堅決支持朱子與魏元履等抗金義士之舉。 孝宗年間,朱子為抗金大計拜會張俊,提出北伐中原的具體想法。他建議:分兵進攻關陜、淮北等地,吸引金兵主力;然后密選精兵數萬,直搗山東;同時號召中原豪杰響應宋兵…… 由于宰相主和,乾道元年四月,朱熹看到無法實現自己的安邦定國政治抱負,就請求辭職,在回鄉之前,他再次猛烈抨擊議和。到了家鄉五夫寫下了《戊午讜議序》一文。 在整個南宋的反對投降賣國的政論文中,《戊午讜議序》和胡銓的《戊午上高宗封事》是最為重要的代表作,名垂竹帛,不可磨滅。(魏常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