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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為有效保護東溪水庫生態環境和飲用水水質,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現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東溪水庫水域捕(釣)魚類。一經發現,由相關部門執法收繳捕(釣)工具及漁獲物,并依法予以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我市將在東溪水庫常態化開展聯合執法,打擊庫區水域捕(釣)魚類行為。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阻撓在東溪水庫開展正常執法和管理工作,暴力抗法及其他妨礙依法執行公務,構成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中共黨員、國家公職人員違反本通告規定的,將通報其工作單位,并在有關媒體上予以曝光。 四、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請廣大群眾相互監督、自覺遵守本公告規定。 武夷山市聯合執法打擊東溪水庫水域捕(釣)行動指揮部 2022年12月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