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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在《白鹿洞書院學規》中引用“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一句,被稱為“處事之要”,視為儒家修身學問中待人處事的總綱領、大原則。這句話出自《漢書·董仲舒傳》,自朱子引入書院學規,天下書院多有以“正誼”冠名者,其文化內涵與由此積淀而成的傳統自覺,值得我們深思。 “正誼”的“誼”,是“道義”“正義”之“義”的本字。“義”字則是“儀”字的本字。漢以后習慣將“誼”傳寫為現在的“義”字,所以《說文》說“誼”和“義”是古今字。要正確理解“道義”“正義”這一組合詞中的“義”的內涵,須回到“誼”字上來考察。 “誼”是會意字,“言”“宜”為“誼”,表示適宜的言行。以言行的適宜,表示人應遵循的道理、規范,即名“誼”。在后代雖借用了“義”的字形,但意義沒有改變。 朱熹所引的話是互文的關系,上句“正其義”,下句“明其道”,“道”和“義”意思相通,合稱“道義”。道義不是空談,首先表現為正確、合宜的言行。要達到怎樣的標準才算正確、合宜?在傳統文化的共識中,是以天道為標準。言行要如何符合天道?要能夠達成人與人的和諧,與天地自然的和諧,就符合天道,就是適宜。 朱熹重視人類社會秩序中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的五倫,其中特別提到了“君臣有義”,此處的“義”是強調君臣上下級之間的關系,是以共同的道義信念為基礎。所以“義”的內涵,近指君臣關系,引申而言,則指天地之間的公道、正理。正誼(義)就是正確的道理,因為天道是天地之間公開的關系、普遍的真理,所以也稱“公義”“公道”,“公”與“正”在這一情境中語義相通。說“公”,是相對于“私”而言,天道昭昭,大公無私,但是私心會阻礙我們看到公義的存在。 “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這句話是說:為人處世,只需要關心是否符合道義,不必擔心對自己有沒有利益。這里的“義”和“道”是指公義和公道,“功”和“利”是指小功、私利。為了方便理解這句話,只要在關鍵處各添加一個字就能明白:“正其(公)義,不謀其(私)利;明其(大)道,不計其(小)功。”“大”和“公”,“私”和“小”,互文見義。所以傳統文化思想中不是不講功利,而是要追求大道、公益,讓所有人都得利。 要過好人生,必須“正其義”“明其道”。學會從天道公義的立場關懷人群、社會,著眼于整體的人生,而不必只操心自己當下的利益。因為當我們為共同體的他人謀利益的時候,自己的利益也在其中。這就是《大學》中說“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的道理。循天道公義行事,才是對人群、社會,也是對人群、社會中的自己真正的利益。在這里,義和利,并非如常人所理解的對立關系,恰恰相反,正義是最高層次的利益。 在傳統文化觀念中,“天”是萬物的源頭和共同體,其運作自有其不偏不倚的平衡法則。天不是有人格和欲望的神明,不偏愛某個人,也不對某件事有所期待,所以說“天道無親”;作為整體而常與人互動,所以“常與善人”,言行合于天道的人是善人,順應天道自然得到良性的回應,此即“天道好還”。以惡對待他人者,終將落入惡和苦。以善對待他人,必定會收獲善和樂。 所以“正其義不謀其利”不是一句口號,不是從外在強加給我們的教條,而是天道之自然。只要我們的動機是利眾,用心本乎良知,做事不只是為一己之私而投機取巧、中飽私囊、損人利己,那么“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最好的安排,是因為來自最好的動機和用心。因為當初是秉承良善的用心,事情在一開始就步入了正軌,初心不改,貫徹到底,就是最好的安排。最好的用心即是“正其義,明其道”,就是心存公道,自利利他。所以孔夫子說考察一個人、一件事,最重要的是“察其所安”。安即安心,意思是說,判斷一個人的善惡、一件事的好壞,最要緊的是考察其人其事的動機、最初的發心。所以有道的人,看到的不是眼前暫時的私利,而是千秋萬世的道義和德業。 近代政治家于右任曾說:“計利當計天下利,求名應求萬世名。”人活在特定時空中,一個人的存在,只是很有限的時空。將個人的空間拓展為天下,一生的時間延長為萬世,我們就活出了永恒無限的生命。 (作者單位:福建師范大學文學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