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人之情,小有一善,則自視哆然若有余,而其責報也,欿然常若有所不足。所以善日消而惡日長,卒以陷溺于利欲之橫流而不自知也。(《文集》卷八四《跋陳大夫詩》) 有些人稍微做了一點好事,就覺得自己已經付出很多了,而要求回報,又總覺得不夠。有這種心態的人,他身上的善心會一天天消減,而惡念會一天天增長,最終把自己陷入利欲橫流而不自知自覺的境地。 凡是名利之地,自家退以待之,便自安穩。才要,只管向前,便危險,事勢定是如此。(《語類》卷一三八) 名利之地一定是是非之地、危險之地,退而止之,可保安全。如果一定要去爭去搶,必定面臨危險。朱子告訴我們,事物發展的規律和趨勢就是這樣的。 古之圣賢以“枉尺直尋”為大病,今日議論乃以“枉尺直尋”為根本。(《文集》卷五四《答路德章》) 大德、小德猶言大節、小節。大節既定,小節有差亦所不免。然吳氏謂此章不能無弊,學者正不可以此自恕。一以小差為無害,則于大節必將有枉尋而直尺者矣。(《語類》卷四九) “枉尺而直尋”,枉,彎曲;直,伸直。尋,八尺。意思是說,為了伸直八尺,可以彎曲一尺。比喻為了大利益,犧牲小利益。這是《孟子·滕文公下》里的話。孟子的學生陳代問,為了達到稱王稱霸的目的,是不是可以不講究小節?孟子嚴厲批評了這一說法,他說,所謂“枉尺而直尋”,無非是在講“利”,如果為了“利”,可以“枉尺而直尋”,那么是不是也可以“枉尋而直尺”呢?也就是說為了“利”可以犧牲小利益,那么同樣道理,為了“利”也可以犧牲大利益而獲取小利益。這顯然是不可取的。所以朱子說,古代的圣賢以“枉尺直尋”為“大病”,可是現在的人卻以“枉尺直尋”為“根本”,這是非常可悲的。 由此,朱子又聯系到《論語·子張》里子夏說的一句話:“大德不踰閑,小德出入可也。”意思是,人只要大節(大德)不逾越界限(踰閑),小節(小德)有點出入也是可以的。朱子在注釋子夏的這句話時,特意引用了吳棫《論語續解》的一句話:“此章之言,不能無弊,學者詳之。”就是說,子夏的話是有問題的,我們要注意。所以朱子說,我們讀這句話,決不能以此而對自己有所放松。一旦放過、原諒小的錯誤,那么必將導致“枉尋而直尺”——為了自己的一己小利而不顧大局、大體。朱子批評子夏,說他這樣教人太不應該了(甚不可耳)。他說,孔子也勸導子夏要做君子,不要做小人(汝為君子儒,無為小人儒),又在子夏出任莒父主官時提醒他不要一味求快,不要只看到小利(無欲速,無見小利)。 風俗不好,直道而行便有窒礙。然在吾人分上,只論得一個是與不是,此外利害得喪有所不足言也。(《文集》卷四六《答朱魯叔》) 在社會風氣普遍不好的大環境下,如果還是秉持確當、正直的理念待人處事,一定會受到阻礙,處處得咎。但是對我們每個人的本分來說,還是應該堅守是與非、正確與錯誤的界限,除此之外,什么利害,什么得失,都是不足掛齒的。 利是那義里面生出來底。凡事處得合宜,利便隨之,所以云“利者義之和”。蓋是義便兼得利。若只理會利,卻是從中間半截做下去,遺了上面一截義底。小人只理會后面半截,君子從頭來。(《語類》卷六八) 朱子認為,“義”和“利”是一件事的兩端,“義”是頭,“利”是尾。做事要從頭來,有了好的開頭才會有好的結尾。君子與小人的區別在于:小人只要后一半,君子則是從頭來。 |
